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4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水厂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水厂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主要包括室外电力排管敷设、拉管敷设、电缆敷设、环网柜安装、室外电缆井砌筑、原电杆拆除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为安徽亚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20年4月7日,竣工日期2020年5月6日。
合同价款880298.27元,结算送审价959611.02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2013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工程消耗量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用册、建筑分册、安装分册,相关图集及规范。
2、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3、施工合同、招标文件。
4、人工工资按照140元/工日。
5、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按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14332.87元。
1、核减PE100电缆保护管60m;核减PE160电缆保护管24m;核减SC150电缆保护管13m;核减SC100电缆保护管20m;核减MPP100拉管125m;共计审减27498.11元。
2、核减YJV22-10-3*95电力电缆70m;核减YJV22-10-3*150电力电缆30m;核减YJV22-10-3*300电力电缆42m;共计审减47659.16元。
3、核减电缆井4座,审减13623.56元。
4、核减其他零星工程及相关联的措施费、税金,共计审减28552.04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水厂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结算送审价959611.02元,审定价844910.71元(审减计114332.87元,扣减367.44元)。
扣减超10%部分审核咨询费367.44元。
建议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安徽亚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844910.71元办理结算。